西山煤电集团开展“国家宪法日”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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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4日,西山煤电集团在西山工人体育馆举办“国家宪法日”宣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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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公司领导李健、于林、王雷英、戴永禄、于建军、要华伟、陈浩,以及机关干部职工150余人参加,总法律顾问王晶莹主持。

王晶莹在讲话中提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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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。领导干部要做到有权必有责、用权受监督、违法必追究,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履职尽责,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;

二要着力塑造企业法治文化。把宪法精神融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中,要讲究规则思维,依法决策、合规经营;要讲究程序正义,才能形成遇事找法、维权靠法、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法治文化;

三要鼎力维护合法权益。进入高质量发展新时代,无论企业和员工对营商环境改善、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更加强烈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、依法维护员工利益是企业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的保障。

王晶莹表示,西山煤电正在按照新焦煤建设的战略部署,紧紧围绕“三个三年三步走”战略规划,力争焦煤领先、全省领先、行业领先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精心组织,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;各级党政班子要率先垂范,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、化解矛盾,切实推动“法治西山”建设行稳致远。

随后,在场领导与职工在写有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依法保障新焦煤建设”的展板上签名,并观看了法治宣传展板,参加了法律知识有奖问答;在咨询台前,工作人员向过往领导及职工群众发放宪法小知识、民法典合同编的创新与完善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方面的宣传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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